国家统计局近日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,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。
一个个数据,一组组对比,见证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,见证了文化体制改革对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作用,见证了文化产业发展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贡献。
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速
这是一组鲜明的对比:
2004年至2008年间,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(现价)达到了22%,其中法人单位的增加值年均增速为23.3%,分别高于同期GDP(现价)年均增速3.6和4.9个百分点。
统计显示,2008年,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7630亿元,比2004年增加了4190亿元;文化产业增加值相当于同期GDP的2.43%,比2004年提高了近0.3个百分点。
特别是在北京、广东、上海、浙江、湖南等地,文化产业迅猛发展,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。其中,北京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相当于GDP的5.77%。
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对比,可以得出一个启示,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。
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 达到74.5%
文化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试点至今,已经进行了7年时间。7年间,文化体制改革成效如何?
2008年,我国文化服务业45个行业中,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占文化服务行业增加值的74.5%,与2004年相比,提高了7.3个百分点。
2008年,文化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前列的出版发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为:图书出版84.7%、报纸出版71.7%、期刊出版67.1%、音像制品出版88.0%、电子出版物出版91.2%。
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情况显示,截至2009年年底,148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全面展开,103家高校出版社和268家地方出版社转制工作基本完成,29家出版企业集团公司已组建完成。
非公资本比重上升 新兴文化服务业发展迅猛
2008年,在我国文化产业经营性单位中,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之比为47.5∶52.5,与2004年的51∶49相比,非公资本所占比重上升了3.5个百分点。其中,个人资本上升最多,2008年占31.6%,比2004年提高6.5个百分点。
2008年,我国文化产业私营单位达到29.9万家,比2004年增加13万家;从业人员达到400万人,增加140万人;资产增长140%,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44%。
在文化产业内资单位中,私营单位数量占2/3,资产占37.7%,增加值占42%,营业收入占近50%。
在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如新闻、出版发行、广电、文艺的同时,网络文化服务、文化休闲娱乐服务、广告、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猛。
2008年,外围层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0%,比2004年提高10个百分点;占文化产业营业收入23%,提高8个百分点;占文化产业资产34%,提高9个百分点;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24%,提高7个百分点。(编辑:刘隽)